各系: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把“中国梦”宣传教育引向深入,大力弘扬以“高远、开放、包容的高原情怀和坚定、担当、务实的大山品质”为核心的云南精神,引导全省广大干部群众把实现“中国梦”的美好愿望转化为富民强滇的实际行动,促进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按照省委、省文明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积极参与云南省第九届“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弘扬云南精神,奉献富民强滇”
二、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这一全省思想道德宣传教育品牌载体的作用,唱响时代主旋律,传播社会正能量,使云南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化为加速实现全省人民富民强滇美好夙愿的强大动力,激励全省干部群众以更加振奋的精神状态和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奉献富民强滇的实践,为建设开放富裕文明幸福新云南凝聚精神力量。
三、演讲内容
紧紧围绕“弘扬云南精神,奉献富民强滇”主题,准确把握云南精神内涵,结合实际,深入挖掘身边具有时代精神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用演讲的形式,讴歌全省各族人民在“弘扬云南精神,奉献富民强滇”中涌现出的感人先进事迹,展现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在实现“中国梦”、“云南梦”进程中的崭新面貌,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群众团结奋斗,开拓进取,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富民强滇“云南梦”而不懈奋斗。演讲稿须为原创稿。
四、大赛方法及时间
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
(一)初赛(2013年5月)
初赛由各系组织进行。(600人以上的系推荐2名,600人以下的系推荐1名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赛)
(二)复赛
1、学校复赛由宣传部统一组织,推荐5名选手参加丽江市组织的复赛(2013年6月底)
2、丽江市复赛由市大赛组委会统一组织,于8月底前进行。
(三)决赛(2013年9月)
丽江大赛组委会在复赛中推荐2名选手参加由省第九届“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组委会组织的决赛。决赛将于2013年9月在昆明举行。
五、大赛规则、评分标准、评分方法
(一)大赛规则
1、演讲内容紧扣“弘扬云南精神,奉献富民强滇”主题,演讲题目自定。
2、大赛采用命题站立式脱稿演讲,大赛顺序以抽签为准,选手上场迟到1分钟按弃权处理。
3、演讲时间限定6——8分钟以内,7分30秒时响提示铃,8分时响终止铃。超1—10秒扣0.02分;超11—20秒扣0.05分;超21—30秒扣0.1分;超31秒扣0.2分。决赛第一阶段进入前15名的选手,参加总决赛。
4、为确保比赛公平、公正,比赛将邀请有关专家担任评委,进行现场打分。
5、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大赛规则,在比赛过程中,如有疑议,由大赛监审组负责解释,并最终作出裁定。
(二)评分标准
演讲采用10分制评分。要求正确的思想内容和完善的表达形式相统一。评委将综合主题鲜明、观点正确、层次分明、联系实际、立意深刻、有声语言、态势语言、会场效果、风度仪表等方面进行打分。
1、演讲内容(5分):紧扣主题、观点正确、事例真实(2分);联系实际、充实生动(2分);立意深刻、富有创意(1分)。
2、表达形式(4分):普通话流利,发音标准,语调准确,脱稿演讲,表达流畅(2分);感情真挚生动,体态语言使用恰当(1.5分);演讲时间把握准确,不少于6分钟,不超过8分钟(0.5分)。
3、综合印象(1分):服装得体,自然大方,气质佳(0.5分),观众反映好,会场效果佳(0.5分)。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宣传部
20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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